各單位(部門):
根據學校《關于編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單”和2022-2024年項目庫的通知》(校財務〔2021〕5號)文件要求,現就編制2022-2023年陽江校區開辦經費項目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陽江校區各單位(部門)。
二、申報范圍
納入申報的主要包括:人才隊伍建設(含人才引進、師資培訓)、儀器設備(含實驗室)、基本設施建設(含裝修改造、校園文化設施、教學場地建設等)、圖書、學科建設、智慧校園等。
三、工作流程
1.2021年10月31日前,各單位(部門)完成所申報項目審核論證,經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按“輕重緩急”排序后,將附件1《廣東海洋大學陽江校區項目庫建設申報書》和附件2《陽江校區項目庫建設匯總表》報送給資產財務部。
2.2021年11月份,資產財務部提交管委會審議后,報學校審批。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項目庫導向
一是按照預算制要求,所有申報項目均實施項目制安排和競爭性使用,無項目則無資金,項目實行集中申報和統一遴選,未經充分論證和嚴格評審的項目不安排資金;
二是按需申報項目,按能力執行項目,項目承建單位負責人和項目承辦人,應承擔本項目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和效益性的經濟責任,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上級和學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項目預算,不得超范圍或違規使用。
(二)堅持績效導向
一是項目建設績效考核必須是“可核驗”和“可量化”;
二是項目的管理和執行當年完成,跨年度支出項目應提供項目分年度實施計劃和資金需求計劃;
三是學校財務處將對專項資金執行進度進行檢查,根據資金執行和項目推進情況可進行中期調整或統籌安排。
五、申報書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部門)于2021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申報書填報、評審、排序,經院(部門)領導確認后,在封面蓋上單位(部門)公章,將項目申報書紙質版報送資產財務部。電子文檔由各個單位(部門)匯總報送郵箱:panbo@gdou.edu.cn,郵件主題用“單位(部門)名稱+項目申報書”標示。電子文檔不需要簽名和蓋章。
附件:
資產財務部
2021年10月13日
地址: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羅琴路1號,郵編: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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