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位同學:
根據《廣東海洋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校教務〔2024〕41號)第十九條規定:課程結束后,學生應參加考核,必修課程考核不及格,準予補考1次;選修課程不及格的,不給予補考,可重新選課修讀,成績記入成績檔案。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考核,須申請緩考。補考、緩考不及格者,應當重修。
根據以上相關規定結合《廣東海洋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管理規定》(校教務〔2022〕100號)文件,現將2024-2025-2學期重修選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修選課時間安排
重修選課時間: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4:30時至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4:30時。
重修選課結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選課、退課等事宜。
二、重修選課規則
1、重修選課采取網上選課方式進行。選修的重修課程上課時間原則上不能和學生已有課程上課時間沖突。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課程修讀時間有三分之一及以上沒修讀的取消考試資格。
2、重修選課只有“跟班重修選課”。
3、學生需認真核對本人所學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成績,對于尚未獲得學分且符合重修條件的課程可參加重修選課。重修選課成功的學生,學生個人課表會出現重修課程信息,學生按照課表中課程的時間安排上課,并隨開課班級一起參加考核。
4、學生選課后應按時參加課程修讀。選課結束后,應及時登錄“教務系統”查看“個人課表”,確定選課成功。
三、教學管理
請任課教師嚴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課程結束前公布不具備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按規定完成重修課程的,教師在錄入成績時需要記錄學生平時成績。
四、重修選課咨詢電話
選課過程中如有問題可電話或在企業微信上留言咨詢本學院教務員,工作時間段為8:10-12:00,14:30-17:00。

附件:廣東海洋大學重修選課操作指南
教學科研部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