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學校在行政樓五樓會議室召開了2016年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下簡稱體系)換證審核工作會議。會議由體系管理者代表副校長陳澤球主持,各受控單位、部門體系負責人及質量管理員、內審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陳澤球宣讀了《關于聘任鄧朝暉等16位同志為我校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員的通知》,為內審員頒發了聘書。航海教育質量管理辦公室林年冬主任部署了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換證審核工作,吳漢華副主任對修訂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工作做了具體安排,航海學院卓永強院長就航海學院和船員培訓中心如何換證審核工作作了發言。
陳澤球在總結講話中對做好換證審核工作提出四點要求:第一、領導重視。各受控單位要加強對換證審核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真正把思想統一到換證審核部署上來;第二、工作落實。各受控單位要針對本單位的具體備審工作做周密的部署,要把工作逐項落到實處;第三、查漏補缺。各受控單位要以《規則》和學校的體系文件為準則,認真審查本單位的體系運行情況,認真整改,消滅不符合項,盡量減少建議項。第四、形成合力。體系內各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精心組織,不僅要做好本單位的工作,還要與其它單位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決問題。航海教育質量管理辦公室要深入開展各項工作,協助各受控單位適時解決存在問題;要做好宣貫和年度內審工作。最后,他強調,換證審核是關系到我校航海教育可持續發展重大問題,責任重大,任務艱巨。體系內各單位要以堅定的信心、飽滿的熱情和扎實的作風,積極投入到換證審核工作中,按質按量完成換證審核各項準備工作任務,確保我校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順利通過換證審核。
根據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的《1978年制定并經1995年修訂的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國際公約》(簡稱STCW78/95國際公約)和我國制定的一系列有關航海教育國家法規規定要求,我校在2001年建成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體系,2003年通過了國家海事局專家組對我校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審核認證。我校當前質量體系證書有效期將于今年11月屆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規則》要求,2016年11月,我校將迎接國家海事局對體系進行的換證審核及資質核驗核查。為了確保我校體系的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確保換證審核及資質核驗核查順利通過,近期已印發《廣東海洋大學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換證審核工作方案》(校法規〔2016〕6號),及早啟動換證審核相關工作。

(新聞主編:陳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