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6年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粵教財函〔2016〕55號)要求,按照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部署,學校于5月6日下午在霞山校區圖書館報告廳組織召開了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由副校長劉東超主持,校長葉春海、各單位(部門)和后勤實體、校有企業行政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處長蔡鷹介紹了《廣東海洋大學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具體內容,并對此次國有資產清查的工作方法、工作重點進行了詳細講解。
劉東超代表學校對此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提出了三點具體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視,認識重要意義。各單位(部門) 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國有資產清查工作,認真學習國家、省的文件及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充分認識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重要意義。二是要認真履職,保質完成任務。各單位(部門)的行政負責人是國有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要樹立責任意識,認真履職,精心組織,把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抓緊、抓實;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工作小組及辦公室要積極謀劃、統籌協調、認真做好工作方案,充分為各二級單位(部門)提供指導服務;各工作小組組長要肩負起責任、主動作為、認真核查;全校要通力合作,保證清查結果真實可靠,有關數據準確無誤,確實做到帳表、帳帳、帳卡、賬實相符,保質完成任務。三要把握節點,按時上報材料。各二級單位要準時上報自查材料上報學校,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葉春海指出,國有資產是學校履行辦學職能、建設高水平海洋大學、保障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物質基礎,加強資產清查和管理既是貫徹落實國家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的要求,也是衡量學校綜合辦學實力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關系到資產使用效益和辦學效益。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次資產清查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按時上級要求的時間節點完成。

(新聞主編:陳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