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容景春在行政樓五樓會議室主持召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各單位(部門)行政一把手(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校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鄧偉強傳達了省教育廳《關于轉發2011年廣東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監[2011]3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根據《通知》要求,一是各單位要按照省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機構。二是要認真組織學習,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方案,形成專項治理工作格局,扎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三是要切實加強檢查督促。黨政“一把手”要切實擔負起“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領導責任;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積極做好督促檢查和溝通協調工作;財務、審計等部門要做好源頭預防。四是要及時報告工作情況。治理“小金庫”全面復查、督導抽查、整改落實、機制建設和總結驗收等各個階段性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
會上還重新學習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 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18號)精神和中央紀委對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財務處處長陳陽軒在會上對廣東海洋大學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作了說明。根據方案要求,我校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范圍包括學校所有二級單位(部門)和后勤實體,專項治理時間為方案下發之日起至今年12月15日基本結束,主要分為全面復查、督導抽查、整改落實、機制建設和總結驗收5個階段。此外,學校將選取部分單位,通過問卷調查、座談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滿意度調查,對各單位(部門)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和驗收,以鞏固“小金庫”治理成果。
會上,應校長何真要求,陳陽軒還通報了學校三個單位的“小金庫”自查情況。
審計處處長李茵在會上通報了我校各單位“小金庫”方面的審計情況。她指出,我校治理“小金庫”工作的形勢不容忽視,審計過程中發現了不少問題,并列舉了一些單位使用“小金庫”的情況,闡釋了“小金庫”的危害性。
聽取各方面情況匯報后,容景春對我校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提出了五點意見:一是要高度重視,認真自查;二是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各項報表的填報工作;三是要在全面復查的基礎上,做好督導抽查、整改落實等各項工作;四是要加強力量,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到專項治理工作中來;五是與會人員會后要向本單位(部門)傳達本次會議精神。

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容景春主持會議

校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鄧偉強在傳達文件精神

財務處處長陳陽軒對我校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作說明

審計處處長李茵通報我校各單位“小金庫”方面的審計情況
(校報執行主編:陳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