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校醫院公開招聘非編合同工的通告(2016.12.02)
時間: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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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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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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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 廣東海洋大學非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號)精神和學校工作的需要,我校現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合同工1名。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崗位說明書見附件):
一、工作單位:廣東海洋大學校醫院;
二、崗位名稱:掛號員;
三、崗位級別:普通崗一級。
應聘人員須在2016年12月2日~8日內向非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非編辦,和人事處合署辦公,湖光校區行政樓324房)提交《廣東海洋大學合同工聘用報名審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審核后退回)與復印件(存檔):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無犯罪記錄證明(必須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
4、體檢表;
5、婚育證明(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開具;按計生條例,超生人員五年內不予招工、錄用);
6、對應聘崗位有學位學歷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對應聘崗位有專業技術要求的需提供資格證書或上崗證等證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2:崗位說明書
非事業編制崗位說明書
單位名稱:校醫院
崗位名稱 | 掛號員 | ||
崗位類別 | 普通崗 | 崗位等級 | 一級 |
崗位職責 | 1、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醫院的掛號和收款工作; 2、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掛號前的準備工作,對病人態度和藹有禮; 3、遵守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4、參加倒夜班和寒、暑假值班: 5、完成醫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
工作標準 | 1、 能獨立完成額定的工作量; 2、 嚴格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行業規范,勝任本崗位的工作,無差錯發生; 3、 工作認真負責,了解財務知識,熟悉學校財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收費準確; 4、每年學校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 ||
聘用條件 |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2、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3、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有較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和較強的服務意識; 4、符合《廣東海洋大學非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事[2009]43號)的其它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