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處、研究生處、各學院:
我校學生(本科和研究生)均參加了湛江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為便于與城鄉居民醫保銜接管理,我校大學生統一按自然年度參保和享受醫保待遇,即從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在一個保險年度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參保學生(包括在校、畢業、休學、結業、肄業或按學籍管理規定被注銷學籍的學生)都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中住院最高待遇為30萬元/年,門診累計最高待遇為1500元/年。根據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要求,需為湛江市相關單位提供全校參保學生的信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學院為單位(研究生以研究生處為單位)填寫《2017年度廣東海洋大學在校學生名單》和《2017年度廣東海洋大學在校學生匯總表》(詳見附件)。
(一)填寫要求
1.序號為自然序號排列。
2.姓名不能有空格、半字符等特殊字符。
3.身份證為第二代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必須18位(要求數字是以文本方式輸入),且符合身份證規則(如果身份證后幾位連續為0,則是輸入方式錯誤),后面的“X”均為大寫。
4.身份證為香港、澳門身份證,按如下辦法處理:以香港、澳門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并在首位前加香港、澳門的行政區劃代碼作為個編碼,即:810000+香港居民身份證號碼,820000+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
5.聯系電話為有效的手機號碼。
6.學生要認真核對其本人的名字和身份證信息,并簽字確認,以免出現參保學生因信息錯誤,患病后醫療費用不能正常報銷的情況。學生對其親自簽名確認后的個人信息承擔所有責任。
(二)完成時間
各學院和研究生處須在10月20日前打印紙質版的《2017年度廣東海洋大學在校學生名單》和《2017年度廣東海洋大學在校學生匯總表》,交至湖光校區校醫院醫療保險受理處(校醫院A樓416室),紙質表格上必須有學生本人簽名、制表人簽名、所在單位公章。表格的電子版發至郵箱2629909196@qq.com(聯系電話:2383773)。
二、校醫院按要求將全校學生信息進行整理,歸劃為新參保、續保和退保人員三部分材料,填寫《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批量增(減)員表》匯總表,于12月1日前將匯總表(電子版)上報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麻章區社保局。社保局將參保學生電子信息輸入湛江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系統中。
三、2017年1月1日以后,參保學生如發現信息有誤(特別是名字、身份證有誤)應自行與湛江市麻章區社保局聯系、更正(咨詢電話:3305568)。
四、從2017年1月份起,患病的學生憑身份證到湛江市定點醫院住院。學生出院時,只需按所住醫院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結清應由自己承擔部分的費用即可出院,其余費用由社保局與定點醫院結算。
五、醫療保險報銷由校醫院負責受理。
湖光校區服務電話:2383773,鐘醫生;
海濱校區服務電話:3295784,肖醫生。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廣東海洋大學在校學生名單.xls
附件2:2017年度廣東海洋大學在校學生人數匯總表.xls
廣東海洋大學醫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