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的通知
時間: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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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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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研究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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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海洋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及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究生〔2012〕26號),學校將開展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參加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的學位論文,主要為2015年1月至12月獲得碩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在2014年1月至12月獲得碩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如確屬優秀的,有3名同行導師聯名推薦,也可參評。
2、評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篇數控制在2015通過答辯的碩士學位論文總篇數的5%以內(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3、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不受理涉密碩士學位論文。
二、評選條件
1、選題新穎,且來自市廳級及以上科研課題,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論文答辯成績為良好以上(含良好)。
2、申請者在讀期間及獲碩士學位后一年內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廣東海洋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與碩士學位論文內容密切相關的學術論文至少一篇。
三、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個人申請。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廣東海洋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申請表》(附件2),于3月18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到所在學院。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后向學校推薦。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于3月25前將審核結果排序匯總,并填寫《廣東海洋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匯總表》(附件3)。
3、專家評審。研究生處結合評審專家意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意見及個人申請材料進行綜合審核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專家建議,確定優秀學位論文候選名單報學校審批。
四、材料報送
1、與存檔原文一致的碩士學位論文,請雙面打印或復印后裝訂,一式1份。學位論文原文的電子文檔(pdf)一式1份。
2、《廣東海洋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申請表》(附相關佐證材料)紙件及電子文檔一式1份。
注:
(1)推薦表中最多只能填寫5項已經公開發表或審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項成果均應與學位論文內容密切相關,并能反映學位論文水平,且為攻讀期間及獲學位后一年內獲得。
(2)成果若為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證明材料須提供刊物封面、目錄及學術論文復印件;若為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只須提供封面和版權頁復印件;若為審批后的獎勵或專利,只需提供獲獎證書或專利證書復印件,不提供與之無關的材料。
(3)要準確填寫推薦表中各項成果的查詢信息,確保按此查詢信息能查詢到相應成果,以便于專家評議時核查。若提供的查詢信息不準確,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3、《廣東海洋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匯總表》紙件、電子文檔一式1份。
以上材料請各學院于3月30日前報到研究生處培養科,電子文檔發至haiyan199899@126.com。逾期不報或上報材料不合要求視放棄參評資格。聯系人:韓海燕,聯系電話:2383137,地址:行政樓213。
五、其它
各培養學院要認真組織審核和評選,對論文規范和學術不端行為應進行嚴格把關,確保推薦學位論文的質量。對有學位論文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培養單位,將取消有關學位論文的參評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研究生處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