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贊/攝
工程學院代表團代表圍繞酬金分配辦法和考核規定展開了激烈的討論。代表們基本贊成此次酬金制度改革,認為改革導向是正確的,但是針對其中一些具體的分配和考核方法,他們認為不夠清晰,有待完善。
會議討論中,代表們一共提出了10點具體意見與建議。其中主要有:
輔助津貼分切辦法的表述不太清楚,建議實驗輔助津貼要進一步明確。
管理津貼分切辦法中,“教學單位辦公室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其中40%按學院數量平均分切,60%按學生數……”,其中的40%按學院分切不能用平均法,因為學院有大小,人數相差太大,會造成分配不公、不平等現象(大學院吃虧),60%的那部分基本合理(管理人員是按照師生數來定編的)。他們建議力求做到科學合理,即可以改成“分別按學院編制數(至少是實際人數)和學院標準學生數……的比例分切,建議人事處重新測算,3:7或2:8更為合理。
鼓勵適當缺編,以利于降低學校辦學成本,要給予超過平均工作量工作量部分要翻倍(課時費)。因為引進人成本太高,缺編成本就低很多了,支付課時費比人員經費成本低得多。
研究生導師指導工作量要比本科生的翻一番。
二級學院沒有更多的調節余地,建議學校給學院留有最低的調節基金。
工程學院潭留文代表接受采訪時表示,總體來說,學校薪酬分配改革方向是正確的,鼓勵了勞動貢獻,鼓勵關心學生,鼓勵學科建設,有利于提高辦學效益和學校科學發展。但是每個學院都有差距,側重點都不同,有的學院側重碩士點的建設,有的側重本科生培養,有的則側重科研發展……學院的偏向均不同,所以不能要求每個學院都按照學校統一的方案進行分配,應當讓學院根據自身的特色和發展方向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案,這樣才有利于各學院和學校的長遠發展。
(黨群新聞主編:張艷梅)